倘若当事人心存疑虑打算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解决,则需亲自至实体仲裁机构提交详细书面的仲裁申请文件。 当实体仲裁机构在收到相关仲裁申请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内,若评定该申请满足受理条件的话,应立刻启动相应的受理程序;且自确认仲裁申请已获受理的那一刻开始,实体仲裁机构应在短短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仲裁申请书副本的发送工作,以便被申请人能够及时了解案情的发展态势。 紧接着便是裁决阶段了,如若有当事人质疑仲裁庭组成人员是否与本案存在利益关联,未能排除可能会影响审判公正性的情况之时,便有权提出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的请求。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需要六个月左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工龄争议属于劳动者与劳动行政部门的争议,不是劳动争议,不适用劳动仲裁。以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为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法律明确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审理时限一般为45天,如果案情复杂,经审批后可以最长延期不超过15天。但如果出现一些法律有规定的特殊情况,仲裁审理时限可能要重新计算或者中止计算。当然,如果仲裁庭在不存在特殊情况的前提下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公司也可以提起诉讼。
(1)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两个部分。受理费由仲裁申请人预交;处理费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文书表册印刷费等实际开支,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1日内预交。 (2)结案后,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则,予以确定。双方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承担。 (3)当事人撤诉的,全部费用由撤诉方承担。
劳动仲裁证据有: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包括工资条、银行对帐单、工资领取签字表等);社保缴费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等。
1、劳动仲裁作出的仲裁裁决是有效的; 2、劳动仲裁机构按照法律规定,审理仲裁案件出具的仲裁裁决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只要裁决决定做出,就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裁决决定履行相应义务。
1、向劳动仲裁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认为申请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的,那么仲裁程序就不可能发生,只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认为申请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并决定受理,仲裁程序才刚刚开始。
劳动仲裁裁决书执行可以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就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被劳动仲裁后公司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若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也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