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陈述是当事人充分表达自身诉求或辩论意见的重要途径,也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查明事实的重要过程,当事人在开庭时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 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进行。
劳动仲裁分为以下两种: 一、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一般是15日;未提起诉讼的,则裁决书生效否则不生效。 二、终局的仲裁裁决。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力。
拖欠工程款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可以申请仲裁。 因为劳动仲裁只适用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产生纠纷的情况,而拖欠工程款纠纷的双方显然不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因此他们之间的纠纷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普通仲裁。 如果是工人因为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导致无法结算工资的,工人可以以发放工资的用工单位,转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发包方在欠付部分承担清偿义务。
劳动争议在申请仲裁时,需要先行调解。凡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先协商,协商不成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申请仲裁,仲裁不服,提起诉讼。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不开工资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因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职工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对于下列争议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处理劳动仲裁的流程: 在当事人提出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法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 如果决定受理的; 再确定开庭的相关事项,由当事人在庭审中质证、陈述; 而仲裁庭可以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需要带上以下这些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劳动关系证明。 例如: 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工资表、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5、送达地址确认书。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1、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劳动仲裁。 2、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