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可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对方的起诉原因和理由,积极应诉。 1、在答辩状中应当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1、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但即使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劳动者也能维权; 2、超过仲裁时效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胜诉权”——即便超过仲裁的法定时效,劳动者也能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通过诉讼程序,一般劳动权利的诉讼时效就延长至两年。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包括执行、变更、解除)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会开庭。立案后多久开庭,由仲裁委安排确定,没有固定时间。但是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审理,有期限规定。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将承担不利后果,申请人可以视为撤回申请,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一年后可以诉讼,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后,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期间要不要支付员工工资,关键看几个条件: 一是看劳动关系是否存续; 二是看员工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如果两个都有,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发放相应的工资。 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员工之前正常工作而应得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给,那么在仲裁开庭时,劳动者可以追加仲裁请求: 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正常上班的工资。 如果在仲裁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当然是不能要求支付工资。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导致劳动关系不存续的,那就要看劳动者个人诉求,劳动者诉求恢复劳动关系被支持的,则仲裁期间是有工资的; 劳动者诉求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的,也就不能再要求支付工资了。
劳动仲裁受理后,是可以撤销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 1、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违反法定程序的; 4、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5、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