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和诈骗二者的主观的目和客观手段不同。诈骗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的手段骗取或者是利用受害人的无知而骗取其财物。而经济纠纷则是双方发生经济方面的纠纷,指的是一种法律上的民事行为纠纷。双方的核心差异是主观目的和客观手段:诈骗主观目的是非法进行占有,而经济纠纷不是的;客观手段中,诈骗采取的是欺骗或者是隐藏事实的手段,而经济纠纷是正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在于: 1.用工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劳务关系主体不特定,类型较多。可以是自然人与单位、自然人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关系。 2.劳动者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休息休假、最低工资等待遇,劳务关系中的劳动者不享有。 3.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同。劳动关系中,双方根据《劳动法》约定合同期限、社会保险等条款,劳务关系中往往只约定报酬。 4.用工期限不同。劳动关系具有稳定性,合同期、试用期严格约定。劳务关系具有临时性,用工期限短。
劳动法上有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之分,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的用工责任,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缴纳社保,提供劳动条件等。劳动合同都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只是劳务派遣中有三方主体,劳动者、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就是干活的人,用工单为就是劳动者干活的企业,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 支付工资,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责任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而不是劳动者实际干活的企业,这就实现了接受劳动的一方免除用工责任的情况,实际用工责任承担者是劳务派遣公司。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 3、监督管理部门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均是自然人;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当事人之间是隶属关系,而劳务合同中是平等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在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中,时常遇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并存的情况,弄清两者的区别,对于做好劳动人事工作,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显得特别重要。从整体上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 (一)主体不同。 (二)关系不同。 (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四)适用的法律不同。 (五)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动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劳动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两点,分别为法律依据以及法律性质这两方面。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劳动合同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另外还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协议并没有现行有效的法律作为依据。 2、虽然合同和协议的性质均属于合同,但是由于劳动合同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可依,而劳动协议无《劳动协议法》这样的法律,进行规制调整,因此劳动协议通常情况下只能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也就是说,只具有补充性质,而不是主要合同。
“职责不同。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检察院可对公安局法院等机关进行监督,行使检察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相同点: 1、都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2、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3、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不同点: 1、含义的不同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不属于警察。 警察是世界通用的一种维护治安的职业。 2、分类不同 警察的含义更广,囊括的种类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检察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3、创立时代不同 中华民国于1935年施行新制法院组织法及刑事诉讼法,正式采行检察官制度。 中国警察的创办,当在1904年或1905年,最早不会早于1903年。由此可知,中国警察的历史,大约是100年。”
1、性质不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是属于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间则属于劳务关系。 2、适用法律法规不同 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你与用人单位之间使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适用一般民法通则,例如侵权与损害赔偿等。 3、法律责任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