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几次,并没有明确的限制。只要符合失业保险条件,是不设次数限制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人员失业前已缴纳一年的失业保险费。如果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工作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
失业金和劳动仲裁输赢的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但是失业金是不能申请的,失业金的领取是需要员工达到领取条件才可以领取的。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不是职工本人的意愿导致合同解除,职工的失业保险缴纳满一年,就可以申请失业赔偿金。失业人员准备好材料后向社保局申请,经过审核批准后,以后每月可以拿一笔钱,最长可以拿两年。
不可以。根据劳动法及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我们所说的“三险”或“五险”,其中就包含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各省市规定不一,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主动辞职不满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不可以,只要超过两个月就不能领了。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是不会在征信上显示的。 领取失业金是非本人意愿离职后的合法权益,不会被记录在征信或职工个人档案中。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应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领金条件进行审核,不得增加失业人员义务,不得附加和捆绑培训等其他条件,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法人能领失业金。只要法人按规定缴纳了一定年限的失业保险,并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即使是公司法人也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并且已经满一年的; 2、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7年没领失业金的,已视为自动放弃,已无法领取。 辞职后没领取失业金的,超过60天视为自动放弃。 再次失业的,重新计算缴费时间,领取期限与上次失业应当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交满一年社保可以领三个月到十二个月的失业金。 社保失业金的申请条件如下: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当事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劳动者个人原因离职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失业补偿金标准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具体的标准数额,由各省级政府确定。 如上海市失业补偿标准: 1.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2055元/月; 2.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644元/月; 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420元/月。 山东省失业保险金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发放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