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4、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通常而言,主动提出离职的劳动者无法获得失业保险金。 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失业保险金的首要前提条件便是“非因个人原因而导致失业”,而主动离职显然并不满足此项要求。
首先,如果是员工主动离职的,是没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领取失业保险金三大条件之一。换而言之,职工主动辞职就不在领取范围之内。 但是,在合同履行期间,不排除有单位故意克扣工资、不缴社保等侵权行为,这种情况下如果职工选择辞职,显然是被迫的,法律应该给予保护。 这时,员工主动辞职,也应当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失业金。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要求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1、倘若遭遇不幸被解雇,您是有资格申领失业救济金的。 请注意,这种情况下的员工失职并不是出于个人意志,因此,您可以前去相关部门进行失业金的申请手续; 2、同样地,如果您经历了被动的离职过程,那么作为雇主方,他们将有责任向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这笔金额的计算方式会根据您在该雇佣公司所服务的年限进行,即: 每满一年便可获得对应一个月的工资收入,超过6个月但未满1年的部分也会视为一年来计算,而不足6个月的则只能拿到半个月的工资赔偿。
正如相关政策明确指出的那样,在领取失业金的这段时期内,将无需继续缴纳医疗和社会保险费用。 请知晓,根据该项政策规定,失业人士在享受失业金福利的同时,可不必支付基本养老保险的保费,并且其缴费年数亦不会被累计算入。 然而请注意,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仅为两年,在此期间内,如有意愿且具备相应条件,则仍可选择自主进行缴费,从而使连续缴费年数得以继续记录。
50岁符合相关规定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失业金的领取是无论任何年龄失业的。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缴纳失业保险费期限为4年半,领取失业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领取失业金期限与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相关,缴费年限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失业补偿金通常设定在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又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范围内。至于具体的金额标准,则由各个省级政府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厘定。例如,参考上海市的相关政策,对于首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者来说,他们在前12个月内的标准为每月2055元;如在此基础上继续申领,那么在剩余的12个月内,此项补助将调整至每月1644元。再比如,山东省的规定是参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来按月给付失业保险金。我们在此特别提醒,申请失业保险金的前提条件包括:您与所在工作单位共同支付了至少1年的失业保险费用、并非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且已经对自己的失业状况进行了登记,同时还有寻找新工作的意向。在满足这些基本条件后,您所能获得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将依据您在失业前所缴保费年份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而言,如果您的累积缴款时长不超过5年,那么每多缴1年就能多领一个月的保险金,往上叠加,直至最多24个月。在此,我们再次重申,《失业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失业人员能够领取到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理解失业补偿金制度提供一些帮助。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符合申领条件的,审核通过后,一般次月就会发放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