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失业保障金。 如果是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愿意中断就业;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边工作边领失业金肯定是违法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一般情况下,办理失业金是不需要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劳动合同到期,失业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
失业金领取期间的养老保险金不需要缴纳的,失业金领取期间享有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如何领取失业金: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合同到期不续签,如果是本人意愿不续签的话,是不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是单位不续签,用人单位需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
劳动者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46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