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选取适宜的查询途径进行操作。 1.前往社保中心现场查询办理带上您的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前往所参保所在地的区级以及市级社保中心进行详细查询。 2.网络平台在线查询登录至身处城市的劳动保障官方网站,亦或是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网站,点击专属的“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按照提示输入自己有效的身份证号码及初始设置的密码(密码为您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日期),即可轻松查询到您的参保信息以及其中包含的失业金支付状况。 3.通过电话方式咨询提问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热线,接通后向客服人员咨询相关政策规定并了解您需要的信息。
失业保险金可领取没有次数限。 失业金的领取限制是缴费年限,并非是“领取次数”。只要你符合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领取失业金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只不过,在重新就业后,失业金的缴纳时间是需要重新计算的。计算之后,按照领取标准来计算自己可领取的期限。 一、失业金领取期限规定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险办理手续:参保单位出具离职证明交失业保险中心和仲裁委员会备案;失业保险中心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填写;交纳彩照和员身份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失业保险金的,需要证明如下: 1、本人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4、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开具的个人银行账号。
失业险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而且还需要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失业者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符合上述要求的,失业者就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险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而且还需要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失业者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符合上述要求的,失业者就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我们注意到您对离职经济补偿和失业救济相关问题的关注与疑惑。 在此,我们特此告知,如若从现有的工作岗位上离开,有资格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士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他们需获得所在用人单位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其次,社会保障金需已足额缴纳至少一年。 请注意,对于这部分人群而言,他们能够获取失业救济金的时限将根据其离岗前累积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总年限(减去已成功领取失业救济金当时所需扣除的社会保障金缴费年限)进行计算。
五险一金里头确实有失业险。说白了,就是你万一哪天没工作了,国家还能给你点儿钱,不至于让你饿肚子。 这个失业保险啊,就是咱们每个月交点儿钱,然后要是真倒霉催的失业了,就能领点儿救济金。不过呢,这钱也不是白拿的,你得符合条件,比如得是非自愿离职啊,还得积极找工作,不能天天在家躺着。 这事儿吧,其实挺重要的。你想啊,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今天你还在办公室吹空调,明天可能就在家里吃老本了。所以啊,失业保险这玩意儿,就跟雨伞似的,平时你可能觉得没啥用,一旦下雨了,有它你就淋不着。
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没有限制,满足以下条件的即可领取: 1、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失业前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纳,劳动者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缴纳);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不包括劳动者协商解除、预告解除、依法单方面解除);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携带离职证明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但是,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