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根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明确了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请求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 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关于离婚适用法律的问题。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申请离婚,应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
根据《婚姻法》规定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的。 一方受胁迫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后,可以通过提交如下的证据来撤销婚姻关系: 1、身份证据: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 (2)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 2、时间证据: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的四种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第七条规定: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
可撤销婚姻,是指因欠缺结婚的实质要件,有关当事人有权申请予以撤销的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第9项指出: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应按婚姻法第26条规定进行审理。 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 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过做和好工作无效,确实不能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的,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
如果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这几类情形,属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结婚前患了前面所列情形的精神类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配偶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