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人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费用也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不履行义务,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实习期劳动者受伤的,因工作导致腰间盘突出不属于工伤。 劳动者需要治疗的,是有医疗期限的,在医疗期内是带薪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出院证明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写明是否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方便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仍然需要治疗的应当写明,工伤职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写明后续治疗费以及辅助器具的费用,方便向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其他。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1、劳动能力鉴定一般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2、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务工工伤期间的待遇的承担者是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从法律层面上讲,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劳动者工伤待遇的多少,但确实影响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的兑现。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绝大部分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较有保障;而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则都由用人单位支付,即使仲裁或者法院判决,执行都麻烦。
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雇佣关系中,雇员在工作中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