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能调休,只能结算加班费,无论哪种工时制度。 2、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1)周末加班,可以用等时的工作日调休。(调休不成的,按最低2倍工资计发加班费)(2)工作日加点,指的是8小时下班之后又留下来工作的,这个也不能调休,只能计算加班费(按最低1.5倍标准计发)。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其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工资福利待遇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工资:这是员工因工作所得到的固定报酬,通常按月或小时计算。 奖金:根据个人、团队或公司的业绩,员工可能会得到的一种额外的报酬。 津贴:这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用于补偿员工在上班过程中的额外开支。 加班费:根据中国劳动法,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工作应得到加班费。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雇主和员工通常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 住房公积金:员工和雇主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用于员工的住房消费。 带薪休假:根据工作年限和法定规定,员工享有一定的年假、节假日及其它形式的休假。 培训和发展机会:提供员工提升自身能力和职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休法定产假期间,公司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不需要发放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公司未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公司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工资。奖励产假期间,大部分地区即使缴纳生育保险费也没有生育津贴,公司视为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工资支付的时间,各地的法律规定不一样,有的地方规定当天支付,有的地方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到两日支付,还可以由双方协商,所以具体什么时间支付工资合法,要看您当地的规定。 如果您想要对方及时支付工资的,建议还是与对方协商,这样对您来说是最有利的方式。 当然如果您确定单位的行为违反您当地的规定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其责令单位及时支付,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挂靠企业拖欠管理人员工资时,可通过协商、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权,且可要求总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维权步骤及法律依据如下: 一、协商解决 优先与挂靠企业协商 建议直接与挂靠企业(实际用工单位)沟通,要求其按约定支付工资。若挂靠企业推诿,可联系被挂靠企业(资质出借单位)协商解决。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不给工资的,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期满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索要工资,但是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辞退员工时所应给予的经济补偿数额如下:对于每满一年工龄者,用人单位需支付其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待遇作为补偿;若发生用人单位强行辞退的情形,则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同样数量的经济补偿金,然而最高补偿额仍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待遇。实际情况请结合单个案例进行详细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