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概念,只是在实践中,称农村自建房为小产权房。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放款额度一般为总房款7成,具体申请贷款的执行利率、金额、贷款期限以及贷款还款方式的信息,需要您申请贷款后经办行在具体审核您的综合信息,贷款审核通过后才能确定。
房产证没下来签的买卖合同通常是有效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意味着,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房产证是否办理下来并无直接关联,只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就是有效的。 二、合同有效性分析 合同成立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只要房屋买卖合同满足上述条件,即使房产证未下来,合同仍然有效。
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可以到当地的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当事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宅基地复印件及原件,到县级国土局办公室进行核对,户主申请宅基地置换。 申请表由居住地的村委会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农村自建住房必须有两个许可证,一个是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另一个则是施工许可证。
优先选择“无贷加名”,流程简单且成本最低; 贷款房加名需提前与银行沟通解押事宜,避免反复跑腿; 加名后建议同步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明确产权份额,防范未来争议。
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不一样。 土地使用证是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办理的证件,是对该地块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凭借土地使用证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房产所有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法律凭证。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范围。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有: 1、向村委申请,村委审核同意,进行公示。 2、到镇办建设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手续。
房贷没结清的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房产证的办理与房贷是否结清无必然联系,但房产证上会注明抵押登记信息,房屋处置权在还清贷款前会受到限制。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农村没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方式如下: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材料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签字。 8、自房屋竣工验收合
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可以到当地的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当事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宅基地复印件及原件,到县级国土局办公室进行核对,户主申请宅基地置换。 申请表由居住地的村委会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农村自建住房必须有两个许可证,一个是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另一个则是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