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需要的证明材料; 二、房地产继承的概念以及继承权关系发生的条件; 三、继承的开始、接受、放弃和丧失。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婚姻中的房产归属的判定: 一、分清房产的取得是在婚前还是婚后。 二、父母出钱买房视情况而定。 三、恋爱期间共同买房分手后房屋处置从协议。 嫁妆若在登记结婚前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
继承房产需要了解房产的类型和继承方面的知识。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
同居期间所购买的房产,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分手或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均等分割,也可以考虑财产取得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同居时间等客观情况予以公平处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归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此时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房产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流程是: 1、房产继承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3、收取公证费。 4、指派承办公证员。 5、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核实。 6、出具公证书。
夫妻一方偷卖夫妻共同房产,不需要负刑事法律责任,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一方私自处置夫妻共有房产造成损失,对方可以起诉私自处置住房的当事人追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
婚姻中房产归属的判断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分清房产的取得是在婚前还是婚后; 2、父母买房的各种情况; 3、恋爱期间共同买房的;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