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不得设定抵押的财产有: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例外,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有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或一方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可以主张对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
养子偷卖养父母房产有可能构成盗窃罪,但是如果养父母不追究其责任,是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继父欠债是不可以拿继子房产抵债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双方在办理房产证时加上孩子的名字,孩子享有该房产的共有权,如果在房产部门登记时对三人的产权份额没有约定,则是三人各占三分之一的份额。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为孩子保留其应有的份额,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只能各自分得该房产的三分之一左右; 剩下的三分之一属于孩子的财产,一般由父母中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代为管理,但不得侵占、挪用,非为孩子的利益不得处分。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房产初始登记的程序有: 1、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2、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 3、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4、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 【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
离婚后女方不给房产男方不可以不给抚养费,这是两个问题,需要分别找相关部门解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
共有房产,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的办理办法是: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有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各自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一起到房管办理过户,有一方把住房份额买卖或是赠予过户给对方,重办一人名字房产证。如果共有产权两人是夫妻关系,只要申请办理夫妻一方名字房产证就可以。 【法律依据】
消费者买房纠纷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 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如果调解不成,消费者还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
离婚妻子不继承岳父房产,男方不可以索赔。妻子是否继承房产不受丈夫限制。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