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的损失的赔偿: 1、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待符合“坏账”确认的条件时,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扣除; 2、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3、债务人因债务重组形成的资本公积,应全额确认当期所得。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六条,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给付另一方违约金;给付赔偿金的前提必须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同时,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之不足。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滥用职权罪的无形损失如下: 1、公权滥用侵害弱势群体权益; 2、公权滥用破坏社会公平正义; 3、公权滥用扩大社会贫富差别;等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
不签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处理方式是: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
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财产性损失和非物质财产性损失。物质财产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财产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误工费属于直接损失不是间接损失。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 2、肇事车辆是单位的,驾驶员若执行职务,即在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的; 其行为受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委派或认可的,该单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肇事车辆是个体工商业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的,雇佣汽车驾驶
资产损失,是指企业清产核资清查出的在基准日之前,已经发生的各项财产损失和以前年度的经营潜亏及资金挂账等。 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
合同违约金实际损失30%的解释,依据《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第2款规定: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 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违约金最高约定不应超过损失的30%。 但需要说明的是,这30%的计算基数是损失,而不是合同标的金额,这一点在实务中许多人会理解混淆。 正是因为在合同签署时,根本无从了解损失会是多少,
醉驾造成财产重大损失标准是没有统一的规定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