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在诉讼进行的哪个阶段提出,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倾向最好是在答辩过程中提出,最迟也应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 因为反诉提出时,庭审辩论尚未结束,原告还有反驳的机会,并可以申请延期审理。否则,要是庭审辩论结束以后提出反诉,必然重新进行诉讼程序,也会造成一些重复劳动,拖延本诉的审理。因为经过起诉、答辩,尤其是庭审辩论以后,出现证人打消顾虑,愿意作证或纠正伪
受害职工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 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须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是有义务给付抚养费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
过错导致感情破裂提出离婚诉讼:先到法院递交证据、起诉书等物,符合要求的可以受理。法院对财产问题、子女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原被告需要进行答辩,再开庭审理。进行答辩和再次上诉都有期限的限制,我国是二审终审制。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根据以下原则确认: 一、处于哺乳期的子女以随母亲抚养为原则。母亲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合与子女一起生活或者存在其他不适宜与子女一起生活的情形的可以由父亲抚养。 二、哺乳期后的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有益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三、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要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
一般来说,劳动者要离开原工作岗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明确表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意思。除非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或者用人单位存在违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出现《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哺乳期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有以下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可以要回彩礼的情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