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单身人士满足以下的条件就可收养孩子。 一、自己本身没有孩子。 二、拥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就能给孩子成长所需要的健康环境。 三、没有什么病症不适合抚养小孩的。 四、年龄要大于30周岁。 五、收养的时候要向当地县区级以上的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我国的收养法规定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不满14周岁的孤儿。 2、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婴儿或者儿童。 3、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根据收养法的相关规定,亲属间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收养人可以不受不满14岁的限制,即被收养人可以超过14周岁,也可以是成年人。 2、作为送养人的生父母即使没有抚养子女的困难,也可以将子女送养;即使被收养人不属于生父母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也可以被送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女儿时,可以不受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的限制。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单身的人也可以领养小孩,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另外,如果是单身男性收养女性的,两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一般情况下,单身的人只能领养一名小孩,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
非法收养:指不符合国家《收养法》有关规定,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非法收养包括。 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为非法收养。 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所以违反这个规定收养的也是非法收养的收养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非法收养的情况包括。 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 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 3、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 4、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期收养的,按提前生育处理;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收养的,按多生育处理。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收养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孩子有以下规定。 一、自己本身没有孩子。 二、拥有抚养孩子的能力,能给孩子成长所需要的健康环境。 三、没有什么病症不适合抚养小孩的。 四、年龄要大于30周岁。 五、收养的时候要向当地县区级以上的民政部门登记。 【法律依据】 《收养法》第五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收养孩子的登记程序是:收养登记员受理收养登记申请,按照审核材料填写《收养登记询问笔录》、《收养登记申请书》并让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签名、按手印、登记的程序进行。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年满10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要签署意见和签名。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抚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收养无效的确认,可依诉讼程序,也可依行政程序。依诉讼程序确认收养无效的,由人民法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确认收养无效。 依行政程序确认收养无效,是由收养登记机关发现当事人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依法宣布该项收养登记无效。 无论是依行政程序认定的,还是依诉讼程序确认的,收养登记机关都要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一经确认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