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养不起孩子可以送给他人收养。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未婚收养孩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6)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人有一个子女的,也可以作为收养人,但要求收养人在能够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同时,还应当保护被收养人,并将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列头条件之一。
不合法收养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的。没有合法手续的收养可以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也可以去民政局办理解除手续。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孩子的原则: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三代以内可以收养成年子女。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在我国若是养子女被收养后,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养子女能继承生父母房产;同时,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送养的孩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符合下列收养条件的夫妻,即使自己已经有子女仍可以再次收养子女:1、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
养不起孩子是可以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的,但是送养人和收养人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送养人如果是孩子的亲生父母,那就必须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而且送养的时候是不可以收取费用的,不然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收养的子女有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