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提起公诉不一定都会判刑。提起公诉是刑事审判的开始,检察院移交到法院是进入诉讼阶段,是否判刑,需要根据人民法院来作出判决,可能证据不足、可能无罪。判刑只是某一种诉讼结果。所以检察院起诉法院不一定会判刑,要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检察院在作出相对不起诉前还会有以下程序: 1、审查是否符合不起诉的条件; 2、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3、决定不起诉; 4、宣布和送达。
意味着有家人被逮捕。逮捕通知书只是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通知被逮捕人家属,被逮捕人何时因何被逮捕,现羁押地点,是审判前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如何不起诉,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情况进行确定。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存在法定情形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检察院不起诉意味着程序上终止了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追究。说明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院作出不起诉是有三种,分别是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
公安局办理了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一般不会收监,除非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如果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国家赔偿申请书应当由检察院的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进行受理。受理后发现确有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事实的,应当作出赔偿决定。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案件后,可能就有两种结果, 一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不具备起诉条件的诸多因素中,其中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与定罪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需要补充侦查。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是有期限限制的,即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卷材料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