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是指一种保险政策,有一类没有固定的工作、失业或再就业的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全市灵活就业人员下一年度缴费标准:最高31792.2元,最低6358.44元。
医保断交根据缴纳方和所在城市的不同,断交后重新使用医保的时间也会略有不同。具体应当以所在地区的医保政策为准。
下岗职工自己缴纳社保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没有正规单位去工作,自己全额缴纳社保的个人都可以算作灵活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