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冠疫情的影响企业能直接通知供应商不再采购原材料会承担违约金。应当给予一定的准备时间。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工厂可与采购方协商延期交货时间,如双方就此达成一致,则变更交货时间;如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则可协商解除合同。如采购方的合同目的因延期交货而无法实现,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一般公民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故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可以要求货物托运方追加运费。由于疫情的原因,签订合同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运输成本超出运费,对于运输企业而言,不仅没有利益甚至亏损。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对运输企业显失公平,其有权要求变更合同价款. 【法律依据】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一般公民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故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运输企业收取运费进行货物运输,遇到疫情导致高速关闭导致运输成本超过了运费的运输企业要求货物托运方追加运费的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则规定,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在疫情期间生产企业不得肆意涨价,哄抬物价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可能涉嫌犯罪。对于如何定价问题,各地情况不一,可以参考各省对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行为作出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
在疫情期间生产企业不得肆意涨价,哄抬物价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可能涉嫌犯罪。对于如何定价问题,各地情况不一,可以参考各省对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行为作出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
企业应当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实际情况,提供有效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等证明材料,争取获得金融机构绿色通道服务,协商短期贷款还款期限或者续贷,减轻还款压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7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受到疫情影响企业可能会面临三角债压力,应收款管理在企业经营中将成为较为重要的环节。首先要评估下游企业的资信和未来履约能力的改善,如果是具备较强抗风险能力的企业,可以接受延期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承兑付款等形式。如果是风险承担能力较弱的企业且账款难以收回,旧账可以采取以物抵债、债权转让、提供担保等形式处理,新业务需要现款现货。对于风险已经比较高的企业,需要终止合作,委托专业人员进行清收处理。
因疫情影响,可能会导致企业营业收入下降。受较大影响的企业要充分评估行业影响,即此次冲击并非针对某几家企业,而是针对整个行业,今年许多行业的三角债会明显增加,所以需要谋求行业内的新模式。比如加大线上运营投入。加速资金回流,控制好自身现金流。与债权方进行主动沟通,延长账期。与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联盟,与债权人达成债转股协议,互相持股,加强合作紧密程度,降低企业负债率。 【法律依据】 《合
因疫情影响,可能会导致企业营业收入下降。受较大影响的企业要充分评估行业影响,即此次冲击并非针对某几家企业,而是针对整个行业,今年许多行业的三角债会明显增加,所以需要谋求行业内的新模式。比如加大线上运营投入。加速资金回流,控制好自身现金流。与债权方进行主动沟通,延长账期。与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联盟,与债权人达成债转股协议,互相持股,加强合作紧密程度,降低企业负债率。 【法律依据】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