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世如果缺乏监护能力,如身体患有严重疾病,或经济困难,没有能力抚养子女等,可以由别人来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人的监护人,包括亲身父母、有抚养关系的养父母、继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程序: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
老年痴呆指定监护人一般由其配偶、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担任。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指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指定。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
法院指定监护人时间是一般情况下大概一两个月左右,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界定。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
成年人昏迷了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 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异议;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判决书应当送达异议人、原指定单位及判决指定的监护人。
遗嘱可以指定监护人。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监护人分为3种: 1、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 2、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3、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
未经监护人同意私自带走孩子不仅违法,还涉嫌犯罪。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成年后没有监护人,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成年后有监护人。 《民法总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变更监护人特别程序如下: 1、提起变更监护人之诉; 2、递交相关材料; 3、法院审理; 4、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