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作为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受到《合同法》关于解除合同的一般规定,具体来说: 1、《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
融资租赁的条件是: (1)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占百分之七十五及以上)。 (4)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
租赁合同到期不搬,双方可以协商,如果租客确定不续约,并存在租赁合同已经到期但却拒不搬走,则在书面通知无效以后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 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 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
租赁房屋交接手续如下: (一)租赁双方签合同,发生定金或租金,押金; (二)双方互留对方复印件资料。承租方留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出租方留承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可划线,写字处理,以防他用); (三)登记并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及使用状况; (四)抄表底数字。包括电表数(预付费插卡电表则需记清结余金额,合同终止时清算),水表数(同上),燃气
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若合同中无具体要求,则承租人不需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合同到期没有主动提出续租,到期后合同会自动终止。若合同中有具体约定,则按约定办理,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土地租赁合同》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签订的专项合同。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买卖不破租赁一般情况下仅限于房屋,但是对于存在于土地使用权之上的租赁合同,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租赁关系亦应仍然有效,即应当类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合同法》第十条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
留置权使用房屋租赁的条件有: 1、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2、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4、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事留置除外。 5、需无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 6、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担保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