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让他们按正常程序补缴,同时把利害关系讲清楚,受处罚时的负担情况; 2、协商不成时,可以走劳动仲裁的程序,直至到法院起诉,但要注意诉讼时效; 3、也可以同时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员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样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的一个部分,应当依法缴纳社保。 员工处在试用期内的,企业需要按规定帮其缴纳社保。 企业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需要为员工申请社保登记,并按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费率来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需承担如下后果: 1、劳动部门可以给予单位处罚; 2、造成了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减少,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个人缴纳社保的缴费方式: 1、预存代扣:每月26日至月底,缴费银行将自动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卡中代扣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确保在此期间缴费卡内有足够的钱用于扣款。 2、实时缴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在缴纳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现金缴纳,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时到账。
社保可以两个城市同时缴纳,但最后领取养老金时只能领取一份。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单位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缴纳社保满15年的退休工资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按以下公式计算: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个人一般只能缴纳五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方式如下: 1.如果个人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其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2.如果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银行将自动每月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卡中代扣应缴的社会保险费。 3.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在缴纳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现金缴纳,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时到账。
上半个月班是否要缴纳社保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劳动者有出勤满15天,用人单位应当在当月为其缴纳社保。一般公司都是月底进行申报,月初进行申报确认缴费,月中进行扣费,如果员工是缴费之后离职,则属于购买社保之后的行为,月底不做申报即可; 2、如果员工是月初离职,在公司还没有缴费之前,则不需要购买当月社保。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采取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查询存款账户、划拨社会保险费、要求提供担保、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保证社会保险费的按时足额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