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不明的条款,可以重新约定,或者从法定。原则上应按《民法典》规定的方式履行: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2021火车补票规则:有下列行为时,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价50%的票款:1.无票乘车时,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持失效车票乘车按无票处理。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4.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5.旅客持半价票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票价的差额。
遗嘱继承是指自然人生前依照法律相关规定,通过立遗嘱的方式,预先处分其死后的个人财产,并安排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通过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
取保候审是不能离开户口地吗?看你取保候审的执行地在哪,如果是在户口地,那么未经批准不能离开户口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动车改签规则:1、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时,在列车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办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车签证手续。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最晚不超过开车后2小时,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原票已托运行李的,在改签后的新票背面注明“原票已托运行李”字样并加盖站名戳。 动车组列车车票办理改晚乘车手续时,推迟乘车的时间应当在车站售票的预售期内。/2、旅客在发站办理改签时,改签后的车次票价高于原票价时,核收票价差额;改签后的车次票价低于原票价时,退还票价差额。 旅客中途下车恢复旅行(含中转)办理签证或在列车上办理变更席位、铺位时,签证或变更后的车次、席(铺)位票价高于原票价时,核收票价差额;签证或变更的车次、席(铺)位票价低于原票价时,票价差额部分不予退还。
羊城通优惠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乘客在一个月内使用一张卡,乘坐公交和地铁达到15次之后第16次起,乘车按6折优惠。这里的十五次,可以是单独乘坐公交的总次数,或单独乘坐地铁的次数,也可以是乘坐两种交通工具次数之和。前15次乘坐公共交通,按羊城通普通优惠计算(即95折)。 另外,羊城通对学生、老人及公交司机发行特种票卡,分别为学生卡和老人免费卡及老人优惠卡,使用学生卡及老人优惠卡乘坐公交、地铁5折优惠,使用老人免费卡乘坐公交、地铁不收费。
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规则是什么。 我国法院组织法规定:合议庭认为案件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由审判长提出申请,院长批准。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合议庭对其汇报的事实负责,审判委员会委员对本人发表的意见和表决负责。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决定及其理由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公开,法律规定不公开的除外。
订立格式条款的规则有: 1、提示和说明规则。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 2、无效规则。格式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违反公平原则的无效。
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则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3)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 (1)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2)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3)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4)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 (5)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 (6)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7)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