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伤残计算公式参照如下: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辅助器具费用。 4、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
综合所得—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
当期可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员工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符合政策条件的扣除金额。 计算方法,例如:如老员工2019年3月份向单位首次报送其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相关信息。 则当3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扣除子女教育支出3000元(1000元/月×3个月)。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税率有17%和1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17%。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只要当月有销售,就应当计
税率3%,应交增值税=含税价÷(1+3%)×3%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附加都是以增值税税额计征,合计12%。应交附加税=应交增值税税额×12%。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适用税率:年收入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3%;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10%;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超过300000元至42000
退休金的计算方式: 其中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所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指数化月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方式为: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式为:所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视同缴费年限*1.4%。
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缴税=全月应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
小规模企业印花税计算方式:印花税计算,根据所交印花税税种来确定。一般是万分之三、万分之五等。个别按数量计算。 1、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是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2、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是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小规模企业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