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劳资合约。订立集体合同的流程有: 1、集体协商代表的确立; 2、进行集体协商; 3、会议或全体员工通过合同草案; 4、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5、公布合同。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合同是有效的,但对方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合同;如果造成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订立日期应为合同各方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如该合同履行任一方有证据可以证明最后签章的签注日期,则以该签注盖章之日为合同成立日;若无,则鉴于履行行为原则上应该晚于合同签订日,故在能证明履行行为的基础上,该履行行为应可以视为合同成立的起点。
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因为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私人之间订立的赔偿协议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 私人之间订立的赔偿协议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属于有效的,如果不符合以下条件的,就是无效的: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即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要约撤销合同不成立。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被撤销后失去效力,合同不成立。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 要约的性质,是一种与承诺结合后成立一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约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律师解答要约和承诺是订立合同的必经程序。 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书面签订书面合同在签订时成立。 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采取确认书形式时,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采用书面形式,但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的地点: 1、一般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工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
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有效,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