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发现房屋有明显的质量问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果是在保修期内可以向开发商投诉,也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法律依据】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入住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业主不能以房子质量问题为理由,而不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 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维权: 一、协商。双方协商共同解决纠纷。 二、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 三、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
解决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房屋质量的验收内容是: 1、房屋结构,结构是房屋的骨架,其质量好坏至关重要; 2、应了解钢材的材质、规格、水泥的标号,木材的等级及砖块的宽实; 3、对照购房合同中的房屋平面图,检查房间的结构是否与图纸一致; 4、供水、供电工程是否符合要求等。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或者房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如下: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施工队不得自行处理。 2、由责任监理工程师填发监理记录,监督责任方处理并检查验收。 3、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及时按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责任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等。 【法律依据】《合同法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的内容有: 1、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2、若在自检的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且在整改完成后提交竣工报告; 3、施工单位需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 4、主体结构以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应由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 【法律依据】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等内容。 将有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判定标准合并,吸收和补充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房产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视情况不同而进行维修养护等。如果开发商不肯承担责任,则可向当地住建局投诉,或者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