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子质量有异议可以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最好是先找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后也可以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
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房屋质量的验收标准的内容有: 1、房屋结构,结构是房屋的骨架,其质量好坏至关重要; 2、应了解钢材的材质、规格、水泥的标号,木材的等级及砖块的宽实; 3、对照购房合同中的房屋平面图,检查房间的结构是否与图纸一致; 4、供水、供电工程是否符合要求等。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二手房质量问题会有: 1、房屋结构,结构是房屋的骨架,其质量好坏至关重要; 2、应了解钢材的材质、规格、水泥的标号,木材的等级及砖块的宽实是否出现质量问题; 3、对照购房合同中的房屋平面图,检查房间的结构是否与图纸一致; 4、供水、供电工程是否符合要求等。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隐蔽工程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承担返工责任,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 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建筑工程质量五要素是指: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4、以合同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5、坚持科学、公平、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在工程质量控制中,项目监理机构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监理。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有完整的
建筑工程质量简报的结构由报头、正文、报尾三部分组成,各篇文章要围绕一个中心,从不同角度反映某一个问题; 最突出中心的文章排在前头;每篇文章疏密间隔要恰当,标题字大小要一样。 【法律依据】根据《建筑法》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房屋质量赔偿协议书是为了防止在房屋损害赔偿的时候,对方拿了钱又不认事; 避免对方再次来追钱,所以都会要求对方写一份房屋质量赔偿协议书。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当事双方(购房者与房屋出卖人)进行房屋质量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存在退房情形: 1、经鉴定确认房屋主体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2、经鉴定可以修复,则要求开发商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 3、楼板属主体结构部分,开发商承担永久的保修责任。 4、若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给购房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购房者可以主张
交付质量不合格房屋是违约行为,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