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遗产纠纷,在很多大家庭都会存在,有些长辈为了防止自己去世之后儿孙对遗产的分配存在纠纷,所以会先订立遗嘱,保证遗产留给自己喜欢的儿孙。遗嘱的订立时间往往是提前很多的,所以很多人会担心遗嘱的时效性,是否会存在有效期呢?
遗嘱是能够依法交给第三人保管的,遗嘱也可以由自己保管。被继承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可以将相关遗嘱交由自己信任而身体健康的其它亲属代为保管,或直接交给遗嘱对其有利的继承人保管。
即使有遗嘱也可能有部分内容会按法定继承处理。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是遗嘱继承人因伪造遗嘱而丧失继承权,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以及遗嘱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了放弃继承的表示等。
遗嘱由他人代写协议一般是具备效力的。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2)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4)遗嘱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5)其他条件。
遗嘱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有遗嘱人自己的意思表示,遗嘱即可成立,不论遗嘱中涉及的相对人何时知道遗嘱的内容,遗嘱都是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的。
见证人不适格的遗嘱无效。因为见证人不符合法定要求,就意味着遗嘱的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例如见证人与继承人人有利害关系,其遗嘱自然就无法保证客观性,那么就不能认定为是有效的遗嘱。
遗嘱没有规定的格式。一般来说,遗嘱必须写清楚以下内容:(1)指明接受主体。(2)指明分配方法及数额。(3)指明要求。(4)遗嘱还必须由遗嘱人签名、盖章,注明立遗嘱时的年、月、日。
遗嘱写成声明只要满足法定条件,也是有法律效力。例如,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内容不违法,能体现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即可自被继承人死亡后生效,且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设立遗嘱可以撤销该遗嘱。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被继承人立遗嘱后,遗嘱人无正当理由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被继承人也可以依法撤销遗嘱。
设立遗嘱可以撤销该遗嘱。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被继承人立遗嘱后,遗嘱人无正当理由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被继承人也可以依法撤销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