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继承人希望立遗嘱处理房产继承问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遗嘱内容应当是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法律规定;三是遗嘱的形式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所立的遗嘱,一般来说就是有效的。例如:自书遗嘱就需要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房产证写单独所有的,不一定属于个人财产,分以下几种情况:1.双方有约定属于个人或属于双方的,按照约定。2.婚后购买或婚后双方一起还贷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前购买,由个人还贷的,属于个人财产。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双方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同一继承人的,夫妻可以共同立遗嘱,指定共同财产的继承人。
父母留有遗赠抚养协议或者遗嘱的,按协议或者遗嘱继承,没有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由父母的配偶、父母、子女继承遗产。
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1)标题。(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办理。与其它遗嘱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然人在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为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人不会书写自己名字的,可按手印。 4、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6、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公证方式:1.提出公证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2.公证处审查受理。3.公证处对遗嘱进行审查。4.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5.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
遗嘱并非要公证才有效,只要遗嘱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要求就是合法有效的,于遗嘱人死亡时产生法律效力。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遗嘱并非要公证才有效,只要遗嘱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要求就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