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可以抵消法定继承的效力。就法律效力而言,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应先按遗嘱进行继承,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指定取得遗产,不受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相遗产分配原则的限制。因此,只要有遗嘱继承,就不能按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5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与法定继承相对。其中,依照遗嘱的指定享有遗嘱继承权的人为遗嘱继承人,生前设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称为遗嘱人或立遗嘱人。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
(1)遗嘱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遗嘱并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例如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无效遗嘱的情形: 一、遗嘱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 四、遗嘱内容涉及到被处分过或无权处分的财产; 五、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 六、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有效遗嘱的实质要件: 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二、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三、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四、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
自书遗嘱不能废除公证遗嘱。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它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是: 1.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 2.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
继承人有权选择放弃继承权,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该部分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满足下列条件则所立遗嘱有效: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5)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9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
订立遗嘱的方法: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