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购买二套房,首套房房贷已结清的,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0%(非普通住宅不低于60%)首套房贷款未结清的,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非普通住宅不低于70%)。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婚后购房首付比例,不管双方出多少在婚后都是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也是夫妻双方共有的。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假如房产证上写的男方姓名,丈夫想要卖掉这套房子,买家去房产交易中心查产调单,在产调单上发现这套房子属于男方个人所有,基于此交易达成,过了户。这时妻子发现丈夫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了本该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去法院起诉,要求房产买卖无效,法院是很难支持的
婚前订房婚后交首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
婚前父母付的首付婚后加名字,房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指定赠予夫妻一方,即属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双方按揭部分,计算方应予另一方补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受法律保护; 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因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屋预售合同的买
婚前购房男方父母出首付写女方名字,当事人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买房只付了首付的1/3,协议约定房产的权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
婚前男方父母首付写2人名字,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解
是否构成违约,具体应看购房合同上是怎么具体约定的。 如果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因按揭失败导致购房款无法按期履行确属你方违约行为时,你可以和开发商共协商解决这一问题,或者经协商后另行补充签订其他协议。 但是,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银行与贷款人,也就是购房者。合同具有相对性的民法原则,贷款合同对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并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对开发商没有任何影响。 银行房
婚前男方首付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按照是婚后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就是说原则上是每人一半,如果你可以证明首付是自己付得,实际中法院可能会给你的比例上倾斜一下。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
车贷是先签合同。 如果购车人选择通过付首付后在贷款的方式进行购车和贷款活动的话,购车人需要先与经销商签订购车合同,再向经销商支付车辆的首付款。待购车人交付首付款,填写车辆验收交接,办理完贷款所需的抵押、公证、保险等手续后,贷款机构再把贷款划至经销商处。申请贷款时,一定要准备好贷款所需资料,尽可能的提供良好的收入证明以及另外的有效财力证明,以保证贷款顺利经过审批。 而如果购车人选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