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明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广运律师事务所
我父亲有两套房产,房产证上都是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他已和老伴离婚。我父亲现已80岁,有三个儿女,想问下这房产我们应该如何继承?是等我父亲百年后,还是在我父亲意识清醒下让老人写个什么遗嘱之类留给我们三人
你父亲离婚后单身且名下有两套房产,此房产应可以排除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有兄妹三人,想问该两套房的处理问题。不知你是什么想法,这样说吧,如果你想独自拥有该房的产权,那么必须让你的父亲立遗嘱,将该房由你继承。当然,如果遗嘱经过公证则更有效力。如果为避免以后在继承上出现麻烦,可以直接办理房产变更手续,由你父亲直接将房产赠予给你并办理登记。如果这一切对你及你的兄妹都没有办理,那在你父亲过世后,则产生法定继承问题,原则上由三人平均分割上述房产。
有人未经过我的允许对我拍时摄,录像,并向多人传播我的录像算侵犯隐私权吗?
这要看以下问题:一是拍摄及传播者有无恶意歪曲事实,造成你名誉受损的情况,否则无责。二是有无利用你的肖像牟利的情况,如果有则构成侵犯肖像权。如同新闻记者真实报道事件,把你的影像放到电视媒体上,他既未捏造事实,也无主观过失,他是不用对你承担任何责任的。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育有两女,大的四岁,小的八个月,现如今提出离婚,男方同意的前提是自愿放弃探视权,不同意,我想要大的应该怎么办,基本都是女方带的,出生到三岁半,女方父母带的子女。女方想要大的孩子,
如果你这样请求,你这婚是离不了的。很明显,孩子八个月尚未满哺乳期,你若交给男方去抚养很显然不现实,民政局的登记员也不会同意你这样协议的。此外,男方要求你放弃探视权,很明显要抚养孩子的。这种情况下,只有诉讼离婚,通过你举证并陈述抚养孩子的理由,法院判决两个孩子均有你抚养,男方给会抚养费。对此结果,你愿意承受吗
我有一商铺租与乙方,时间为三年,乙方使用半年后生意不好就转租第三方,转让费6万5千,想要我和第三方重新签合同,但我与乙方的合同第五条规定,租赁期满,乙方在经甲方同意下可以转让货物,但第三方需和甲方重新
房屋租赁合同在履行中,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很少,即出租方重新寻租的周转时间。承租方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现承租人转租第三方,且第三方愿意与原出租人签订合同,对原出租人来说,只能要求原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那10000元是违约金性质的保证金,则由甲方没收,若未约定为违约金,如属水电押金,则为双方未约定违约责任,此时原承租人只能赔偿损失,因原出租人无损失,则原承租人不用赔偿。所以,违约金是约定的,而赔偿损失是法定的。未约定违约金,则只能赔偿损失,不可再请求违约金。
在婚姻期间男方以女方名义借钱,刷女方信用卡,贷款,算不算诈骗?
难道男方以你名义贷款不用你签字盖章吗?不用你签字盖章的贷款,你管他贷多少呢,反正不用你还。你签字盖章了就是你的贷款,你把款贷下来,交给你的男人使用,那是你的权利,银行是无权干涉的。你也可以不让他刷你信用卡的,改密码就可以,你告诉男方密码去刷卡,这是授权行为,银行只认密码,可不管卡是你男人刷的。所以,此一切都是你的授权行为,如何与诈骗联系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