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学安律师
重庆-江北 重庆锋语律师事务所
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朋友名下,以她名义按揭的,才还了两个月房贷,所有钱都是我出的,现在她不跟我在一起了,我能要回来吗
你好,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你可以主张房屋登记给女方系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而购置房屋并登记女友名字,具有以附结婚为条件赠与合同的性质,没有缔结婚姻,你可以要求撤销赠与,依据出资证明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房屋属于不动产,依照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不动产的登记具有推定力,即经合法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在法律上被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但这个推定事实只是证权程序,而不是赋权程序,在符合规定条件下,人民法院完全可以依据查明的事实对现有的权属登记予以否定。 本案所涉及的房屋进行了有效登记,依不动产登记的推定力来看,你女友即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但由于房屋没有进入流通领域故不存在公信力的问题。所以在你能够证明赠与行为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登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买了一套学区房,之前是因为看中了学区才买的,开发商承诺的学区,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可是现在又说学区没有了,我想要退房可以吗?
对于学区房的问题,如果您买房的目的就是为了上某所学校,一定要把这个目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写清楚。因为我们通常买房的目的都是为了居住,而不是为了上学,而现在如果您的买房目的上学第一,居住第二,那就一定要在合同中写上,我购房此房的原因是为了上某所学校,并且要提前核实好相关的入学政策及入学指标的情况,要让房主保证,只要我购买了此房户口落入在此房中,我的孩子就符合这里的入学政策,如果我上某个学区房的目的不能实现,那买方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房屋的差价损失。 一般这种学区房的价格都要比普通房屋高,如果这个房屋最后不属于学区房,这个差价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如果这个房子上不了学,那就不属于学区房,等于是跟普通房屋是一样的,但是如果你的价格要比同地段的普通房屋要高,显然是不合理的,如果这时买房不退房,那就可以要求退回差价,就当普通房屋进行买卖。 如果在买卖合同里未明确约定是能够上某所学校的学区房,那么您的退房主张可能得不到支持,请尽量搜集有关证据予以证明
我老公在世的时候我一直是公司法人,六年前我老公去世他弟把公司接过去管,我没参加任何决策也从来没有给我分红,现在公司被人起诉,我成了被执行人,我该怎么用法律维权
法定代表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以协议或者未参与经营等理由予以排除。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此,企业法定代表人应该积极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法人出现违法经营情况,作为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未履行职责,则应负有个人责任。我国刑法中的若干罪名中也规定,单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主要负责人也应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法定代表人对内不参与经营管理造成公司损失或其他后果的,应对外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146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与禁止担任董事、监事的情况相同,即因为贪污、贿赂、侵占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刑的(主要为经济犯罪),以及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自刑满之日起5年内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
我和妻子共同住房,我准备卖掉,我签了字,也代签老婆的名字,我老婆没有书面委托,现在反悔了算不算违约啊
当然属于违约,而且合同如果得不到你老婆的追认,属于无效合同,买方可以向你追索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包括违约金、损害赔偿、差价损失等,而且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故意欺骗,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并且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目的,可能还涉嫌诈骗,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和老公16年领证结婚,近期他才向我告知,他在我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借款,而且借款金额完全没有使用到家庭生活及孩子身上,导致我们感情破裂,我现在如果将他净身出户,我们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婚后拿到的房产证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债务不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您这边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你老公和你的共同财产被你们以离婚协议方式处置给你,如果被债权人发现,债权人可以要求撤销你们离婚协议中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置条款,该条款撤销后,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然后你老公本该享有的那一份要用于偿还债权人。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