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学安律师
重庆-江北 重庆锋语律师事务所
公司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没有任何理由,我去了劳动局申请仲裁处给予协调,公司赔给我一个月工资加社保。但是之后我发现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补偿,请问还可以申请主张吗?原来裁定已经生效了
你好,如果是仲裁委主持的调解并且出具了调解书的,你再起诉或者再提出另外的主张,不予受理; 如果是私下达成的协议,你进行了撤诉处理,那么可以再进行起诉主张权利; 但是要注意,你与公司和解时签订的协议可能对你的诉权进行了相应的约束和限制,可能约定债权债务就此结清之类,如果你起诉要双倍返还等,该等条款约定有些是有效的,双方都应当遵守,起诉前应谨慎看待
股东拿着我公司的钱去租地,如今一年到期了又要付租金了,确告知我们签约的是另外公司的台头,让我把租金付给他们,再由他们去付,并且我和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也从未签过合同,他们欺瞒我们一年了,这该怎么办
第一,付租金与不付租金的问题,你是否知晓此事,是否是公司在使用该土地,如果公司知晓,也是公司在使用该土地,那么就应当向土地出租方缴纳租金,租金缴纳应该要问清楚土地所有权人收款账户;第二,如果公司不知晓或者没有使用该土地,那么就应该由真正使用该土地的人来缴纳租金;第三,如果使用人拒绝缴纳的,公司可以通过刑事和民事两个方面来对股东追责和对使用人追偿来弥补租金的损失
我在小区全款买房,后来买车位,开发商可以分期付款,首期付款不到百分之三十,约定具体时间前还清,不是按揭性质那种。但是开发商一直未将买卖合同给我,请问这个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吗?
不符合,你有权向对方要求给你一份合同,如果拒绝出示,你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消协等部门投诉。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际,就是合同生效之时。两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但是,《合同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经批准、登记后即生效。
2019年5月份买的房子,约定交房时间2019年6月30日,开发商延期交房,于2019年12月30日通知接房。因为房子处在山坡位置,花园需要依靠挡墙浇筑起来才能形成。通知接房以后,挡墙一直到2020年
1、现有 情形下退房,只能看你们的购房合同是否对于接房和办证有时间规定,有时间规定,如果超过了该期限,你方是不是享有合同解除权等;如果没有约定,你可以主张逾期办证交房的违约金,不可退房;另外,如果不想要,可以考虑转手出去,现在没办证,这种房源比二手房要好
企业性质是有限公司,有四个股东,现在有三个股东都无心经营公司了,其中有两个大股东都愿意把这个公司给其中一个股东经营,只有一个小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第一步,召开股东会,并通知小股东参加会议。 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提前15天通知小股东,或者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小股东。 第二步,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股东经营,并且写明利润分配和支取方式,经过2/3以上表决权股东表决通过。 第三步,以股东会决议为基础,办理相关交割事项,签订相关承包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