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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房产查封的程序

房产纠纷 2020-08-12 11:37 标签: 撤销 房产 查封 程序
撤销房产查封需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如下规定: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解除查封执行通知书生效之日,最快当天就能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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