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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作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房产纠纷 2020-08-25 15:23 标签: 房产 担保 无效 情形

房产作担保无效有以下情形:

1、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

2、未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认定抵押无效。

3、未经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产作抵押,抵押无效。

4、用于抵押的证件不齐全。

《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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