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如下: 1.买卖婚姻中的男女当事人对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男女当事人就结婚而言是自愿的。 2.买卖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本身是合法的,只是索要财物的行为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不算共同财产。婚前买车个人出资的话应该算个人婚前财产。但如婚前买车婚后共同还贷款的话,在离婚的时候也需要赔偿对方一定的金钱。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遵循下列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适当比其他继承人多分一些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一些遗产。 4.对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
父母离婚孩子改姓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遗嘱信托的处理程序如下: 1、遗嘱的鉴定; 2、收集遗产; 3、编制遗产清册和暂管遗产; 4、代结清税款和债务; 5、交付遗赠; 6、分割遗产。 【法律依据】 《信托法》第八条,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
孩子过继后不可以继承生父的财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
以返还彩礼作为离婚条件不合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一方代抚养子女是可行的,一方代抚养子女是建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 夫妻双方在协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以对孩子成长有利作为首要原则作出处理。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起诉离婚是去法院。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
吸毒后能戒毒可以依法获得抚养权。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
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等等。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
根据每个案件的复杂程度的不同,所需要的时间是不同的。短则三个月,长则八个月到一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无论一方或双方在国外,国外一方都可以委托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为办理,这样的话,整个案件的时间长短就主要取决于国外那边相关手续的办理速度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