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办理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增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9条第1款规定:修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责任。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当及时、认真地检查、修缮,保障住房安全。
商品房延期交付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有下列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交付定金,签订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缴税。 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
不能买卖的二手房: (一)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二)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三)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或者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四)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五)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六)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七)依
办理二手房交易的过程: 1、交易双方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然后当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都在场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交易双方将申请材料准备好,然后到房产局填写相关的表格和存量合同,注意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相同。 3、双方将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规定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为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交了二手房买卖定金,要依据退定金的情形而定,如果退定的原因不可归责双方的,卖方要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产权办理有以下程序: 1、买卖双方至产权登记部门,上交办理产权证的相关资料; 2、申请人上交资料后,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开出收件收具,注明领证日期,领证日期一般距交件日期10天3个月左右。 3、产权登记部门将对所收资料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人所交资料不全等特殊情况; 会按房屋登记申请表所上所用申请人电话通知申请人,并顺廷办证时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国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二、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三、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四、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五、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六、买方必须见房主; 七、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房屋共有人的权益被侵犯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物权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 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民自家盖的高层房可以出售,购买自建房有以下法律风险: 1、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 2、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 3、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
房屋购买需要注意的证书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 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