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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被撤销或宣布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婚姻家庭 2023-04-12 09:04 标签: 婚姻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这里“自始无效”是指在依法被婚姻登记机关、人民法院宣告或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关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在未经法律程序宣告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按无效对待。

婚姻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产生两个法律后果:

(1)人身关系方面。当事人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民法典》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2)财产分割方面。因同居期间的财产由当事人自己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应当允许合法婚姻当事人参加诉讼,以维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

婚姻无效的四种法定情形的具体规定。无效婚姻制度是新修订的《民法典》增设的制度。我国公民对结婚登记的意识淡簿,存在早婚、包办婚姻、重婚等大量违法婚姻,上述违法婚姻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无效婚姻制度的增设旨在保护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婚姻基本制度,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由于这类婚姻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和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新修订的民法典明确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尹兆龙律师

尹兆龙律师

山东海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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