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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了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劳动工伤 2024-07-26 09:28 标签: 公司注销 劳动仲裁

公司注销后,劳动者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如果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劳动者可以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来主张权利。因此,即使公司注销,劳动者仍可通过劳动仲裁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载明相关信息和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江言秋律师

江言秋律师

山东康桥(济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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