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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已经生效还能再起诉吗

劳动工伤 2024-10-19 09:31 标签: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一旦裁决书生效,就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其次,对于非终局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这个起诉期限是法定的,如果当事人在期限内未提起诉讼,仲裁裁决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了。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例如,如果仲裁裁决存在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如果仲裁裁决存在执行难题或者执行标的错误等情形,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央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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