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认定的工伤是可以被推翻的。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2010年版)》第二十三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如果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他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复议或诉讼,从而有可能推翻原有的工伤认定。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如果工伤认定是基于错误的信息或虚假材料作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进行更正,这也为推翻原有的工伤认定提供了可能。
因此,已经认定的工伤并非不可改变,如果存在错误或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复议或诉讼来争取推翻。在申请推翻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工伤认定存在错误或不当之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2026-01-20 15:09
若工伤事故发生后超出1年未申请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无法再通过行政程序认定为工伤,但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索赔(人身损害赔偿或劳务受害责任纠纷)。
2026-01-19 16:58
结论:工伤人员在一般情况下享有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但若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辞退需承担赔偿责任。
2026-01-17 15:53
2026-01-16 16:18
劳动者死亡引发的劳动争议(如工亡赔偿、未结工资争议等),其解决遵循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法定程序,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可作为权利主体参与处理。
2026-01-15 15:49
工地摔伤达成私了协议后,仍有可能起诉,但需根据协议效力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若私了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劳动者可向法院起诉撤销协议并主张法定赔偿;若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则一般不得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