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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公司股权婚后收益的认定

婚姻家庭 2024-11-14 08:42 标签: 婚后收益

婚前公司股权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如分红、股息、股价上涨等,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基于市场因素的自然增值,且夫妻双方没有共同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那么该增值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贾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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