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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续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劳动工伤 2024-11-18 09:04 标签: 劳动合同

根据中国现行法规条款,在劳务合同到期之际,若由雇主方决定不再续约,那么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这个经济补偿主要依据劳动力在该公司服务的总年份来计算,每一整年会获得等同于其一个月薪资数额的经济补偿。
若是在过去的六个月内未满一年,则以一年来计量;
如果是在六个月之内的,将会获得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其中,月工资具体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务合同时的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
然而,如果是由劳动者主动选择不再续约,并且雇主方仍保持或提升了原有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进行续约,而劳动者却表示拒绝,那么雇主就无需再付出任何经济补偿给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张开琴律师

张开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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