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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全责身亡算工伤吗

劳动工伤 2025-06-13 13:50 标签: 上班途中 全责身亡 工伤

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需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条件才能认定为工伤,全责情形下通常无法获得工伤认定。

法律分析

核心条件:非本人主要责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或死亡,若要认定为工伤,必须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前提。若交警部门认定职工负事故全责,则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责任认定的重要性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工伤认定的关键依据,实践中需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若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如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家属可在收到认定书后3日内申请复核。

例外情形排除

若事故系因职工醉酒、故意犯罪等行为导致,无论责任如何划分,均直接排除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若职工因抢险救灾等公共利益活动伤亡,符合视同工伤情形,但需有明确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李玮律师

李玮律师

河北震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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