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现行有效)的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即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指对需要扶养的老幼病残等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的行为;
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兜底条款,前述四种情形之外的其他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的过错,比如严重出轨、长期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等,法院可根据案情认定为“其他重大过错”,支持无过错方的赔偿请求。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重要适用规则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还需要符合以下法定要求:
赔偿范围明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
主体与过错限制:仅能向无过错方的过错配偶主张赔偿;如果夫妻双方都有上述法定过错情形,一方或双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支持。
程序要求: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起诉离婚,仅单独主张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会得到支持;
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仍然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如果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放弃该项请求的,之后起诉法院不予支持。
实操提示如果您符合上述情形准备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建议提前固定好对方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比如报警记录、伤情诊断、聊天记录、悔过书等,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2026-09-17 09: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因此,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需要在法院立案时预先缴纳诉讼费用。如果原告交纳诉讼费用确有经济困难,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未获批准且不按期预交的,法院会按自动撤诉处理。
2026-09-17 09:10
你和对方只是未婚同居的订婚关系,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我结合法律规定给你梳理清晰的处理方向:
一、核心人身与情感决策:优先保障自身权益
订婚不属于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你享有完全的婚姻自由,如果你决定解除婚约,完全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也不存在法律上的「离婚」程序。
如果对方存在纠缠、威胁你的人身安全的行为,请第一时间报警留存记录,保障自身安全。
2026-09-16 09: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因一方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提出离婚的,符合法定的离婚处理情形。
如果婆婆的配偶(公公)不同意离婚,婆婆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出轨构成同居情形的,属于法定应当准予离婚的条件。
2026-09-16 09:25
一、先区分纠纷的不同类型确定处理方向
男方贷款给彩礼的纠纷通常分为两类,不同情形处理规则不同:
(一)彩礼返还纠纷(男方与女方之间的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6-09-15 09:10
具体法律解析
规则适用的特殊调整
虽然法条明确未办理结婚登记需要返还彩礼,但该规则针对的是收取彩礼后未共同生活、未实际缔结婚姻关系的情形。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且生育子女的,说明给付彩礼、缔结婚姻共同生活的目的已经基本实现,不符合全额返还的立法初衷,因此会对返还比例做调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