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用房是否可以办不动产权证
社区用房如果有合法产权的,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可以持有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二、房产证变更名字流程
1、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2、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6、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7、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2026-01-15 09:12
开发商无预售许可或“五证不全”
若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其他合法销售证件(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购房者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还定金,甚至可主张合同无效。
操作建议:要求开发商出示证件原件并拍照留存;协商退款无果可向住建部门投诉或起诉。
开发商虚假宣传或欺诈
如开发商隐瞒房屋质量问题、虚假承诺学区房等,构成欺诈行为的,可要求退还定金并主张赔偿。
操作建议:保留宣传资料、沟通录音等证据,通过消协投诉或起诉维权。
开发商单方违约(如转卖他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开发商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购房者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2026-01-10 09:57
原告必须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如购房者、售房者)或与合同履行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如继承人、受让人)。例如购房者起诉售房者要求履行过户义务,即符合该条件。
2026-01-08 10:44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事由可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大类,具体内容和适用情形如下:
一、法定解除事由
基于法律规定或重大违约行为,买受人可直接主张解除合同:
房屋质量问题
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经核验确认房屋地基、承重墙等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居住安全。
严重功能缺陷:如防水失效导致长期渗漏、隔音隔热缺陷无法修复,直接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2025-12-31 10:20
若离婚时房产证已登记女方及其父母的名字,该房产一般视为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需区分各方出资性质及产权份额。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加名的部分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其父母名下的份额原则上归父母所有。
2025-12-29 16:22
一房二卖行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若出卖人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且符合法定要件,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或诈骗罪;若仅属民事违约或行政违规,则通过民事赔偿或行政处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