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人死了别人欠死者的钱还能不能要回?

婚姻家庭 2023-02-27 09:06 标签: 债权 继承

一、人死了别人欠死者的钱还能不能要回?

人死后,别人所欠债务可以要回来,自然人死亡的,其对他人的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所以债务人还是需要根据约定按时偿还,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二、债权人死亡,谁可以起诉债务人还钱?

1、债权人死亡后,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债权人的继承人继承,并且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法定继承人: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所以,债权人死亡,其配偶、子女、父母都可以起诉债务人还钱,并且这三种人没有顺序要求,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债权诉讼。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如果债权人死亡并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的,将由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把握债权,债务人明确拒绝还钱或是怠于履行还款义务,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还款。

3、不过,债权人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主张还款,需要提供借条、欠条等能够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因为经手债权的直接债权人已经死亡,可能会导致难以提供相应的证据,所以有必要的话可以找个专业律师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继承权受国家保护】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杨留泉律师

杨留泉律师

江苏碧泓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